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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on January 11th, 2014 | by Helen L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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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只是公益媒体,不止于保护原创

作者:李颖生( Helen Li )


1月3日,《公益慈善论坛》发出了一份致全体公益内容传播者的倡议书,呼吁“保护原创,尊重版权”。善天下中文网第一时间参与了联署。这份倡议,针对传播公益内容的个人、机构和平台,从价值观、道德责任以及内容前景的角度,倡导尊重作者的署名权以及读者的知情权。倡议书之所言,想来很多公益同行都心有戚戚,《公益慈善论坛》站出来,振臂一呼,实在值得赞叹。

而我觉得,保护原创、尊重版权,这固然是基本的守法底线,但它绝不仅仅是价值观和道义的问题。透过这个表象,其背后所折射的意义,所传达的信息,可能会影响到每一个公益组织的未来和发展。因此,这个话题的讨论,不应该局限于公益媒体,而应该扩展到每个公益组织;具体实施上,不应该局限于保护版权,而应该致力于构建一个公开和开放的机构。 接下来,我会从机构自身发展的角度,内看心智,外看环境,来说明为什么尊重版权不仅仅是善意,而且是必须。

心智模式

互联网为内容的创造和传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。众生对于这些内容的态度和行为,大抵可以归于两类心智模式之下,也就是斯坦福大学社会心理学专家Carol Dweck博士所说的“成长型心智”和“僵固型心智”。 在《成长型心智:不完全使用手册》这篇文章里,我对于Dweck博士的心智模式理论,做了比较清楚的梳理。概括起来:

僵固型心智倾向于证明自己,往往会采用短期结果导向或者他人标准,常常处于防卫或保护状态,最终是自我设限;成长型心智倾向于超越自己,往往会以自身进步为标准,常常处于尝试或探索状态,最终是自我解放。

Dweck博士及其团队,从70年代开始,对心智模式进行了长期的跟踪研究,发现一个人或者一个组织的最终成功,根本上取决于其心智模式。一个人的心智模式,体现在其态度和行为上;而一个机构的心智模式,体现在其制度、文化和日常活动中。像安然这样盛极一时的公司,因为其僵固型心智,最终逃不过轰然倒塌的厄运;而韦尔奇时代的GE、郭士纳时代的IBM,拥有成长型心智,虽然遭遇诸多挫折,可是仍然能够绝处逢生。Dweck博士的研究成果,已经广泛运用于教育、运动及组织管理等方面。

那么回到尊重版权的话题。在创作时,很多作者会煞费苦心地隐藏出处,掩盖引用的痕迹,制造原创的感觉;在传播时,很多人也会刻意隐瞒出处,甚至不惜对图片进行裁边处理,好像读者都不知道内容从哪里来才显得自己有水平似的。还有一些媒体,对于业界大佬们的内容,显著标识,反之,则轻描淡写,草草带过。 这些都是僵固型心智下的表现。他们潜意识里,把知识、资源、读者、声誉这些东西视为有限,所以拼命地想要证明自己拥有很多,殊不知,这样的心理,其实是急功近利,反倒给自己的发展封了顶设了限。相反,在成长型心智下,无论作者还是传播者,他们并不急于证明自己,而是创造机会,增加与其它作者、与读者的学习和交流,主动提供资料来源和引用出处;同时,因为追求成长,他们也并不介意一时的错误,不会刻意粉饰或者拔高自己;若有疏忽或错误,也不会辩解,而是会坦然承认,大方修正。

外部坏境

接下来我们再看公益机构的外部环境。先看看大趋势。在国内,把智力成果上升到法律保护的高度,虽有立法,但无论在意识上,还是在执行上,大家都没有太在意。可是,有几股力量,势必会推动这种情形的改变。首先是经济形态的改变,随着知本经济、智识经济比重的增加,知识和智力产品日益成为核心竞争优势,日益受到重视;其次全球经济互联,也会推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步伐;最后,公民社会日趋成熟,人们的权责意识日益增强,网络素养不断提升,这些都将会改变当前知识产权领域内一潭浑水的局面。

公益机构不可能独立于这些趋势以外。在美国,越来越多的非营利组织日益重视知识管理,一方面固化自己机构内部的经验,提高组织运行效率和效果;另一方面也与同行共享,实现知识和经验的杠杆效应,更有效地达成机构的最终使命。而这些行为,同时也能帮助提升机构自身的品牌影响力和号召力。国内公益机构也应该及早调整思路,树立知识产权意识,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,同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,站在趋势变化的前端,实现先发优势。

再看看社会信号(Social Signal)。随着公开、联结、参与,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形态的重要特征,一个公益机构越来越不可能在一个独立、封闭的空间里孤岛运营。外联和合作的基础是信任。

大家总在说,公益领域还没有建立有效的信任机制,导致交易成本过高。事实上,你或许没有意识到,一个机构的点滴行为,都在释放着不同的社会信号。以版权处理为例,当公益机构尊重版权时,它其实传达了2层意思,首先是对规则的尊重,对契约精神的践行;其次是对人的尊重,对创作者价值的认可。 这些细小行为,会形成具体而有力的信号,发送给你的读者、你的合作伙伴。

而一个公益机构,在尊重知识产权,在释放积极信号上,还可以走得更远,那就是主动地去分享有价值的信息和内容。 目前很多公益机构都有各种官方宣传渠道,但很多还停留在简单广播的阶段,只是传达自己的机构做了什么,而没有真正赋予内容以价值。内容的价值,不是自己说了算,而是内容抵达的对象来评判的。所以这里需要有一个换位的思考视角,有一个开放的分享心态。这样,自然而然地,你会去考虑如何为你的读者提供更大的价值--什么信息对他们有用?如何帮他们更好地接受信息?如何与作者更好地联结?如何与读者更好的联结?在这样的思路下,提供出处、致谢作者、提供详尽补充信息,这些都会成为毫无挣扎的自然选择。

2013年在管理界引起很大关注的一本书名叫Give and Take,把社会关系中的人分为三类:贡献者、索取者和交换者。沃顿商学院最年轻的终身教授Adam Grant通过10余年的跟踪研究,证明索取者或能取得短暂成功,而聪明的贡献者才能真正走得最远走得最好。Grant也是Google御用顾问,帮助Google打造一个积极开放的共享互助环境。回到知识产权相关问题,漠视版权的行为,若是刻意所为,基本属于索取者;若是无心之失,或是交换者心态。 而如果你的机构希望笑到最后笑到最好,努力成为一个贡献者是长远的捷径。

在今天,内容的创作和传播,很多是通过互联网进行。在互联网空间,你的机构,在网际之间留下的所有足迹,都在描述着你,定义着你。很多你从来没有直接交往过的人或者组织,就已经能透过网络,对于你的机构是否值得信任、是否开放,形成一些初步的认识。 越是在一个混乱的局面里,你的积极信号越容易被放大,尤其是当你的公益对象、公益伙伴也是智力产品的创造者或消费者时,他们越能清楚地识别这样的信号。 随着80、90后日益成为社会主力,这批数字原住民网络素养更高,更加独立自主,他们对于公益机构的要求,也比从前更高。公益机构也应当及早调整和适应。

在善天下中文网,我们有2套网站访问数据追踪系统,因此对于侵权的传播渠道,有比较清楚的认识。刚开始,我们也会出于保护自己智力成果的目的,进行维权活动。可是很快就放弃了这种做法,因为这基本上还是一种push式的被动做法,价值和效率都很低;而且我们也不可能因为担心侵权就停止分享。后来,我们采用了一些更为主动的做法,譬如增加署名信息图,增加文中链接指向、提供多媒体资源等,提高了自我把控的能力。现在,偶尔我们也会来次“维权”行动,更多地是在玩“试金”,看看究竟哪些机构是开放的、值得信赖的。

当然,我们也观察到,一些网络媒体,并非刻意隐藏作者信息,也许是受制于内容模版。很多传统模版,对于转载信息,只有“来源”一个选项。可是,作者署名是尊重版权的基本原则之一,即使是采用“创作共用”协议的作者和机构,也几乎都实行了“署名”(By)协议。 内容模版的限制,只是制造了一些不便,而不应该成为不尊重版权的理由。在正文里加一行,标注一下作者,提供一下原文链接,有这么难吗?

未来的公益机构

倡议书中,有这么一句话,“也许有人会说:你是做公益的,怎么好意思讲版权呢?我也是为了传播公益啊!” 。这或许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很多人对公益机构的陈旧认知,包括去年在微博之间热议的诸多话题,譬如零管理费啦,公益人能不能喝咖啡啊,甚至公益机构自身的知识产权相争等等。 这些争议,很多源于对公益机构的不正常不合理的预期。在我个人看来,很多争议,本质上是伪命题。我们的公益机构,出生在一个特定的历史、文化环境中,带有很多与时间、环境相关的独有特点。而现实是,很多曾经定义着公益慈善机构的因素,从内到外都在改变,甚至在瓦解,所以我们今天费心争论的话题,本身就处在一个演变中,与其朝后看,盯着这些旧观念,不如朝前看,去定义和传播更有生命力的新理念。

未来的公益机构,也处在重新定义之中,也会有不同的发展路径和存在形式,但2个大趋势应该是明确的:一是价值核心,仅仅做善事已经不足以维系一个公益机构的生存和发展。无论你的公益事业大还是小,公益机构最终都需要创造价值,为自己的服务对象、捐赠人、合作伙伴,以及其它利益相关者;二是边界模糊,互联发展。慈善界的“预言家”Lucy Bernholz从2009年开始,每年底出一册“来年展望”。她在2011年提出了“社会经济”(Social Eonomy)的概念和框架,指出非营利、企业、公共部门的边界会日益模糊,功能会日益交织,协力解决错综的社会问题。类似的理念,还有FSG所提出的共享价值(Shared Value)框架,以及Stanford Social Innovation Review大力助推的协同效力(Collective Impact)概念。 而在实践中,无论是盖茨基金会、能源基金会所推进的全球跨界合作,还是目前正在兴起的社会影响力投资(Impact Investing)、社会企业(Social Enterprise)、社会型企业(Social Mission Driven Business)等,都是“正在发生的未来”。 而在非营利领域内外,协作也日益加强,互联的非营利部门(Networked Nonprofit)已经远非一个概念。

这些趋势和前景,使得未来的公益行业,可能比今天有意思很多;可是,没有任何一种成就来得轻而易举,它也对未来的公益职业人和公益机构,提出了很多新的挑战。在最近的一次哈佛慈善访学工作坊上,哈佛商学院和肯尼迪政治学院双科教授Herman Leonard从各个角度论证,提醒学员们,社会部门的事业,本质上是创造型的,它很少前证模式,而且牵涉到社会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的方方面面,不仅复杂,而且错综,需要不断地学习、创新、修正,从而实现“破坏式创新”。

也正因为此,我们需要塑造成长型的心智,拥抱开放性协作的心态,营造平等、尊重的环境。从这个角度而言,保护原创、尊重版权其实只是最低的行为标准。虽然一个尊重版权的个体或机构,未必就拥有成长型心智,未必就值得信任和利于合作,但是反过来,一个刻意漠视版权的个体或机构,如果判断其僵固型心智、索取者心态,这个准确率应该是相当高的。而这样的心智和心态,害的不是内容的作者,而是自己的机构、自己的工、自己的者、自己的合作伙伴,和自己机构的未来。 也许你是一个公益机构的管理者,而你忙得根本没顾得上关心机构的版权处理行为,或许这是一个契机,看看自己的机构传达了怎样的社会信号。如何对待版权,对于一个公益机构而言,或许实在算不得大事。知微见著,你完全可能在这样的小事上获得很深的洞见。

所以,作为公益内容传播倡议的联署机构,善天下中文网支持倡议书中提出的各项提议。同时,作为新公益新慈善的笃信者和实践者,我们相信,每个公益机构,还应该超越“尊重版权”的最低标准,把自己打造成为一个成长型机构、开放型机构,真正去拥抱未来公益慈善的无限可能。

Note

  • “正在发生的未来”,系引用AHA社会创新学院顾远老师的说法。
  • 本文在思路上,受到Oliver Ding,Danny Yu和丁立的启发,特此致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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